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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据美国《幸福》 杂志的调查显示,凭借“黄金降落伞”制度,在企业被收购或兼并时,被保护的人员能得到的利益是:美国家庭公司的J.阿迈斯得到了780万美元,GK技术公司的R.杰克逊得到了730 万美元,RENDIX 公司的W.埃姬得到了400万美元等。
2、“黄金降落伞”在中国已有了一定的应用案例,例如:以盛大网络为例,陈天桥授予唐骏的期权属于吸引人才的“金手铐”性质,而授予谭群钊、瞿海滨、李曙君的期权则是针对元老的“黄金降落伞”计划。
3、2012年,公司被谷歌收购后,时任摩托罗拉移动CEO桑杰·贾卸任,获得离职金总计或高达6600万美元。
4、2013年9月初,诺基亚官方突然宣布微软将以72亿美元收购自己的设备与服务部门,其中就包括手机业务。
5、据《华尔街日报》报道,一份由诺基亚提交给监管机构的文件中显示,埃洛普将在离开诺基亚时获得一笔1880万欧元(约合1.6亿人民币)的巨款,其中除了1460万欧元(约合1.21亿人民币)的股权奖励之外,还有工资及各种奖金总计420万欧元(约合3500万人民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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